客体←→主体kètǐ-zhǔtǐ
【词性】:名
客体:哲学上指被主体认识和实践的客观事物。
主体:哲学上指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
【例】 黑格尔用异化说明主体和客体(包括劳动者和产品)的分裂、对立,说明所谓“绝对理念”的“外化”为自然。(胡乔木:《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
主体zhǔ tǐ
【释义】:
①事物的主要部分。毛泽东《青年运动的方向》:“革命的主体是什么呢?就是中国的老百姓。”②在双向的关系中处在主动地位的一方。③哲学名词,和“客体”相对。指对客体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④法学用语。民法中指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应负刑事责任的人;国际法中指国家主权的行使者与义务的承担者,即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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