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形容流言可畏。《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李白《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曾参岂是杀人者,谗言三及慈母惊。元稹《寄乐天》之一:唯应鲍叔犹怜我,自保曾参不杀人。李端《杂歌》:伯奇掇蜂贤父逐,曾参杀人慈母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