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骨


中国古代美学的重要范畴。魏晋时用以品评人物,指人物的风采骨相,主要是赞扬人物富有神采、刚直劲健,清峻有力。如晋安帝称王羲之“风骨清举”;梁沈约称刘裕“风骨奇特,家贫有大志,不治廉隅”,等等。最早将“风骨”这一概念移用于文艺领域者,是南齐谢赫。他在《古画品录·第一品·曹不兴》说:“不兴之迹,殆莫复传,唯秘阁之内一龙而已,观其风骨,名岂虚哉!”继谢赫之后,使“风骨”成为重要美学范畴的,则是梁刘勰。其《文心雕龙》有专篇《风骨》,主要论点是:“《诗》总六义,风冠其首,斯乃化感之本源,志气之符契也。是以怊怅述情,必始乎风;沉吟铺辞,莫先于骨。故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结言端直,则文骨成焉;意气骏爽,则文风清焉。”“故练于骨者,析辞必精;深乎风者,述情必显”,“若瘠义肥辞,繁杂失统,则无骨之征也;思不环周,牵课乏气,则无风之验也。”“若风骨乏采,则鸷集翰林;采乏风骨,则雉窜文囿。唯藻耀而高翔,固文章之鸣凤也。”对此,近人黄侃在《文心雕龙札记》解释道:“风即文意”,“风缘情显”,“意气之骏爽者,即文风也”,“情显则文风生也”;“骨即文辞”,“辞缘骨立”,“结言端直者,即文骨也”,“辞精则文骨成”。其主要精神就是要求作品以精纯的文辞表达出有充沛的感人的思想内容,即不能“风骨乏采”,也不能“采乏风骨”。这样,才能实现“刚健既实,辉光乃新”,使作品俊爽有力,就像一个有风采有骨气的人那样。

刘勰的“风骨”说,虽强调“情”和“辞”,但并没忽视“采”的辅助作用。他主张“风骨”与“采”相结合,即情、辞、采相统一,才能使文章像鸣凤那样“藻耀而高翔”,达到理想境界。刘勰的“风骨”说,本于儒家传统的“言以足志,文以足言”论,其“情”、“辞”、“采”,与“志”、“言”、“文”对应,即是对“志言文”的一种审美要求。刘勰的贡献在于以“风骨”这一新概念改造和丰富了“言以足志”论,产生了深远影响。如宋代的蔡梦弼※、周紫芝※,明代的费经虞※、胡应麟※,清代的余成教※、沈德潜※、翁方刚※、贺裳※、毛先舒※等等,都以“风骨”为论诗的一个基本美学范畴。但由于他们各自的审美观不同,所论对象有别,对“风骨”这一概念内涵的理解,也不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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