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贻孙


1605—?

字子翼,号水田居土,江西永新人,系爱国文士。其坎坷身世与民族感情,对其诗作与诗学观都有决定性影响。贻孙著作甚丰,有《水田居遗书》,诗文创作与经史研究兼而有之。以文学而言,他不仅工创作,更有理论建树。《诗筏》※就是体现其诗学观的诗歌理论与批评的专著,其《水田居文集》中不少诗序亦颇有理论价值。《清史稿》卷四八四有传。

明代诗坛曾有前七子与后七子两次兴起拟古诗风,为此又陆续崛起了以袁宏道三兄弟为代表的公安派与以钟惺、谭元春为领袖的竟陵派。出于对诗歌本质的正确认识,贺贻孙的立足点自然倾向于公安、竟陵一方。他对“后人诋诃,未免太甚”(《诗筏》,下引凡同此者不赘注)的公安派主将袁中郎就誉为“近代诗中豪杰”。此外,他对于钟、谭所选编的“殊有胆识”的《诗归》被“今人贬剥”,亦予申辩,誉为“特标性灵”,这正是贻孙一心向往的诗美。因此,他于《诗筏》中同样标举“作诗当自写性灵”之旨;但他强调的是作诗当自写胸中“悲愤”之情,表达“忠孝”(按:实偏指忠君爱国一面)之义,具有强烈的时代精神,充溢民族正气,是其诗学观中的宝贵因素。于诗又倡导豪放雄健的风格,具有磅礴阔大的气势,显示阳刚之壮美。贻孙颇重视“气”。其“气”既包括内心所养之浩然之气,也包括此气外化为诗作所体现的气势。在《康上若诗序》中则把这种“豪迈悲愤”的风格喻之为“雄风”,奔放雄健、富于气势,可以产生强烈的审美快感,也足以宣泄诗人心中之不平。贺贻孙又进而提出:“厚之一言,可蔽《风》、《雅》。”“厚”是在前者基础上对诗内容的深度与力度进一步提出美学尺度。与主“厚”的论点相关,贺贻孙又强调“厚”之艺术表现方式在于“蕴藉”。《诗筏》云:“夫诗中之厚,皆以蕴藉而出。”这是贻孙诗学观的一个重要美学思想。贺贻孙“作诗当自写性灵”的主张,重视诗的本质在于抒写悲愤不平是其含义之一;其二则强调“自写”,倡导“天然本色”。基于“天然本色”说,贺贻孙进而倡导诗歌创作应追求最高的美学境界——“化境”※。所谓“化境”说源于《庄子》的神化思想。诗至化境是指诗人以举重若轻,不见笔墨痕迹的深厚功力,构成思想与艺术,内容与形式高度统一、浑然一体的境界,可以给人无穷无尽的美感享受。除上述外,贺氏关于“深求古人精神之所存”的学古观点,以及对创作中奇与平※、碎与整、简与繁等艺术辩证法的论述,亦皆十分可取。总之,贺贻孙诗学观颇多精华,而绝少其他封建文人诗论常见的糟粕,非常难能可贵。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