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昆曾


生卒年不详。字圃玉。华亭(今属上海)人。康熙、雍正年间游幕于安徽广德、江苏武进、扬州及京师等地。曾与陈崿等人馆于王鸿绪赐金园,助修《明史稿》。工诗文,与徐是效、姚培谦、陈崿等人为诗友,所作诗合编为《于野集》。著有《李义山诗解》※、《临云楼稿》。《李义山诗解》之作,历时十余年,是陆昆曾在诗学理论上的主要贡献。陆氏解李商隐诗,独取七律,不及别体,认为七律是李诗之长,直可与杜甫并驾齐驱,颇有见地。陆氏解诗方法及所解之诗,亦多有独到之处。其解诗,自称“唯于虚处、活处发明作者之意”,因为“古人有作,当事迹已亡,典故无考,唯虚字、活字可用吾心体度而发明之”(《序言》),实即以诗歌本文为诠解诗意的基础,从中体会诗人作诗时的用意和诗歌的艺术手法,而不搞穿凿附会。故陆氏所解李诗,虽时常有与前人不合之处,然由于从诗歌本文出发,立论就比较实在。这种解诗方法,不仅对于用典过多,意旨隐晦的李商隐诗,能加深理解,而且对于中国古典文学,也可作为鉴赏时的一种参考方法。陆氏在解李诗时,还特别重视李诗中对比兴手法的运用,提醒读者如“就本句索解,不特意味嚼蜡,且与通篇未免艮限列夤”,所以“遇诗中比兴处,特为一一拈出”,这是《李义山诗解》的一个特点。从中也可窥见陆氏论诗重比兴的诗学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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