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5—1806
字德甫,号述庵,又号兰泉。青浦(今属上海)人。清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由内阁中书累迁左副都御史,出为江西、直隶、陕西等省按察使,云南、江西等省布政使,官至刑部右侍郎致仕。少即以诗名,与王鸣盛,吴泰来、钱大昕、赵文哲、曹仁虎、黄文莲称“吴中七子”。学问渊博,曾参与纂修《大清一统志》、《续三通》等书。好金石文字,兼工书法。晚年主讲娄东、敷文两书院,从业者甚众。著述宏富,有《春融堂集》、《金石萃编》、《明词综》、《国朝词综》、《湖海诗传》、《湖海文传》等多种,《清史稿》卷三〇五、《清史列传》卷二六均有传。王昶是清代著名的学者与诗人,其论诗主张,从附于《湖海诗传》的《蒲褐山房诗话》※中,可略见一斑。王昶论诗,十分重视诗人的人品、学识对于诗风的影响,十分赞成“诗之道有根柢,有兴会。根柢原于学问,兴会发于性情,二者兼之,始足称一大家”以及“言近旨远,根柢深而英华自茂”的说法,认为诗的本质,就是“以吟咏发件情”。在诗歌创作方面,主张诗歌应保持诗人鲜明的个性和风格,要“自出清襟,不由袭取”,要“不肯堕寻常经术”,力求“言人所不能言”,而在诗歌创作实践中,亦能融汇百家,自成门户,“在京与朱笥河(筠)互主骚坛,有‘南王北朱’之目”(《晚晴簃诗汇》※)。王昶少从沈德潜※学诗,故其论诗亦承德潜衣钵,主格调一派,洪亮吉※批评其选《湖海诗传》,“一以声调格律为主”,谓其“病在以己律人,而不能随人之所长以为去取,似尚不如《箧衍集》、《感旧集》之不拘于一格也”(《北江诗话》※),则反映了王昶诗论为“格调说”※所拘而表现出的弱点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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