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卒年不详。字左彝,一字茗香,仁和(今属浙江杭州)人。乾隆四十二年(1777)举人,官国子助教。著有《学古集》。其论诗主张见于《茗香诗论》※。《清史稿》卷四八五有传。宋氏论诗,不脱于“发乎情,止乎礼义”※这种温柔敦厚的儒家诗教町畦。他承继钱谦益的“诗有本”说,认为“漱六艺之芳润,非本也;约《六经》之旨,乃本也。……若不本之《六经》,虽复‘熟精《文选》理’,有是非颇谬者矣。”这样,宋氏实则提出了儒家经典是诗歌创作的源泉,而“止乎礼义”也成了诗歌创作的风格规范。所以他又说;“好色而淫,则发乎情者不止乎礼义。不止乎礼义,则无廉耻。无廉耻,安得有气节?……盖声音发乎男女者感,风化流于朝廷者莫大也。”简单地说,宋氏论诗之旨在于诗以“载道”,在于诗歌必须作为封建伦常的教化。“本”的另一方面,是“善读书,纵游山水,周知天下之故而养心气”,也仍不离儒家诗教的樊篱,可见其论诗主张不免迂腐。但是宋氏却又触及到了前人少有论及的创作灵感这个命题,他首先认为诗歌创作是“寄兴”的结果,“有意为诗,复有意为他人之诗,修辞不立其诚,未或闻之前训矣。”这也是诗歌创作的根基,然后:“不伫兴而就,皆迹也;……有前此后此不能工,适工于俄顷者,此俄顷亦非敢必觊也,而工者莫知其所以然。”这是一段相当精辟的论述,于此也可见出宋氏于诗歌创作是有甘苦得失的,大异于他迂阔的论诗丰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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