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议


唐代皎然※著。一卷。北宋时编纂成书的《新唐书·艺文志》著录有皎然的《诗评》三卷;南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无《诗评》之目,却有《诗议》一卷归于皎然名下。今人罗根泽以为,“‘评’、‘议’义近,盖即一书”(《中国文学批评史》第四篇第二章)。所见《格致丛书》、《诗学指南》等本《诗议》,均仅为一卷,大约已有缺佚。日本僧人遍照金刚所辑《文镜秘府论》中,多处征引《诗议》,内容较传本更为详赡可靠。另外,《诗学指南》还收有署名皎然的《评论》一卷,此乃后人拾取《诗议》、《诗式》中的片断文字拼凑而成,并非皎然原著。

《诗议》与《诗式》虽同出于皎然之手,却各有侧重。《诗式》偏于辨识风格品式,《诗议》则偏于讲解具体的作诗方法。像“诗对六格”和“八种对”列举对偶的多种类型;“十五例”标示表情达意的章法句法,均浅显明了。

不过,《诗议》所表达的诗论见解,与《诗式》又多有相通之处。《诗议》也力主“自然”与“苦思”※的统一。一方面指责“拘而多忌,失于自然”的弊病,另一方面又强调“绎虑于险中,采奇于象外,状飞动之句,写冥奥之思”的人工努力,要求能经过艰苦的构思和锻炼,达到“若不思而得”的化境。同时,《诗议》也倡导无过无不及的“诗家之中道”;也主张“以敌古为上,不以写古为能”,推重“制体创词,自我独放”的新变。

《诗议》的独到之处,在于其对诗歌创作中“情”与“语”之间关系的阐发。皎然认为,固然应“后于语,先于意”,但两者不可偏废。假如“溺情废语”,则必然“语朴情暗”;反过来,假如“事语轻情”,又会造成“情阙语淡”。因此,皎然将“以情为地,以兴为经,然后清音韵其风律,丽句增其文彩”视为诗歌创作的理想境地。此外,《诗议》以“情句”与“物色带情句”区别了诗歌直接抒情与写景言情的不同方式,也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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