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金针诗格


北宋梅尧臣※撰,一卷。是书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著录于集部小说类,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则著录于集部文史类。

关于此书之写作,作者自谓白乐天《金针诗格》“长于意理”,故续其书,“以广乐天之用意”。《郡斋读书志》亦云“圣俞游庐山,宿西林,与僧希白谈诗,因广乐天所述云。”可见梅尧臣撰此书确有追踪托名于白居易的《金针诗格》之意。

梅氏论诗,向来要求能“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使“作者得于心,览者会以意”(欧阳修《六一诗话》引)。在本书中,他进一步提出“诗有内外意”,胪列诗句,一一指出其言外之意,如谓“旌旗”喻号令;“日暖”喻明时;“龙蛇”喻君臣,“宫殿”喻朝廷;“风”喻政教,“燕雀”喻小人等,固亦不乏属牵强比附者,然注意到诗歌反映的重大社会矛盾和民生疾苦,要求诗歌“因事有所激,因物兴以通”(《答韩三子华、韩五持国、韩六玉汝见赠述诗》),应因事、应物而作,无疑还是值得肯定的。而他提出“诗有五理”,即美,刺、箴、规、诲,则进一步强调了诗歌的社会和政治功能。

在《续金针诗格》中,梅氏也探讨了诗人的感情变化与诗歌风格之关系。称“喜而得之其辞丽”、“怒而得之其辞愤”、“哀而得之其辞伤”、“乐而得之其辞逸”,认为诗人喜怒哀乐,皆可为诗,只是其辞有丽愤伤逸之不同。在诗歌风格上,梅氏以“纯而归正”为上格,最为激赏,“淡而有味”次之,为中格,以“华而不浮”再次之,为下格。对具体诗句,又以“自然句”为最佳,“容易句”次之,“苦求句”为最下。可见作者所着意追求的是纯正、自然、平淡的美学趣味。

对于诗歌创作的具体表现技巧,作者仿《金针诗格》,提出了诗有四格(十字句、十四字、五字句、拗背字句)、四得(句欲得健、字欲得清、意欲得圆、格欲得高)、四炼(炼句、炼字、炼意、炼格)、五忌(格懦则诗不老、字俗则诗不清、才浮则诗不雅、理短则诗不深、意杂则诗不纯)、扇对、四字(迭韵字对、迭语字对、骨肉字对、借声字对)、七不得(说见不得言见、说闻不得言闻、说远不得言远、说静不得言静、说苦不得言苦、说乐不得言乐、说恨不得言恨)等看法,对诗歌创作的构思、造句、炼字、对仗、声律、用韵等都有所论述,所言虽不尽精当,但就其大体,堪称作诗之要旨。

在中国古代《诗格》这一类书中,《续金针诗格》为其中较好的一种,与梅氏其他诗论相比,此书所述更多偏重于诗歌的具体微观之处,对后人创作、评论有一定指导作用。但与托名白居易的《金针诗格》并读,则可见此书不仅体例上追踪效法前作,相当部分内容居然也与前作相同或相似,这就不能不对这部严肃的诗学著作的学术价值有所影响。《续金针诗格》有《格致丛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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