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王直方※撰。三卷。此书名称,诸家称谓不一,或称《归叟诗话》(尤袤《遂初堂书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或称《兰台诗话》(吴曾《能改斋漫录》),或称《归叟诗文发源》(方深道《诸家老杜诗评》),或称《诗文发源》(王构《修辞鉴衡》)。此外,亦有称《王立之诗话》、《王子立诗话》,乃至《王子直诗话》,但阮阅《诗话总龟》※、胡仔《苕溪渔隐丛话》※皆称之为《王直方诗话》。
《遂初堂书目》将其著录于文史类;而《郡斋读书志》则著录于子部小说家类。并说:“元祐中,苏子瞻及其门下士,以盛名居北门东观。直方世居浚仪,有别墅在城南,殊好事,以故诸公亟会其家,由是得闻绪言余论,因辑成此书。然其间多以已意有所抑扬,颇失是非之实”。由此可知,此书约成于作者晚年退居城南之时。书中述事之处多,论诗之语少,即论诗之语,亦自己之见少,转述他人多,尤其是苏轼、黄庭坚语。且考据非其所长,时有失实、讹误之处,《苕溪渔隐丛话》、《石林诗话》※、《侯鲭录》※、《墨庄漫录》※、《能改斋漫录》※、《庚溪诗话》※等均曾纠其谬、补其说。
但此书毕竟在述事、摘引之间保存不少资料,反映出当时的诗歌理论。王直方本是江西诗社中人,其论诗亦从诗派之尊杜,谓杜诗“才力富健”,“著意深远”,“不行一万里,不读万卷书,不可看老杜。”强调诗文创作要有自己的独特风格,所谓“诗人必自成一家,然后传不朽,若体规画圆,准矩作方,终为人之臣仆”、“文章最忌随人后”、“自成一家始逼真”。以圆熟流转为诗歌之佳境,并要求作诗自然、含蓄,即“浑然天成,有言外意”,反对刻意雕琢,如“至宝丹”之堆砌,亦反对仅“以声律作诗”,认为那是诗之“末流”,又强调“凡人作诗,不可泥于对属”,损弱气势,作诗当“直出胸臆”。但他并不否认锤炼、推敲的作用,而是指出“诗不厌多改”。另外,引述贺方回论诗信条,也颇有价值:“平淡不流于浅俗;奇古不邻于怪癖;题诗不窘于物象;叙事不病于声律;比兴深者通物理;用事工者如己出;格见于成篇,浑然不可镌;气出于言外,浩然不可屈。”又引述黄庭坚之语:“山谷论诗文不可凿空强作,待境而生便自工耳。每作一篇先立大意,长篇须曲折三致意乃成章耳。”这些记录下来的名家言论,对诗歌理论的研究也还有可资参考之处。
此书已佚,据《群斋读志》称,原有六卷。宋曾慥所辑《类说》中有《王直方诗话》一卷,凡五十二条,已为删节之本。其他佚文散见于诸家称引之中,如《诗话总龟》、《苕溪渔隐丛话》、《诗人玉屑》、《竹庄诗话》、《诗林广记》、《修辞鉴衡》及《能改斋漫录》等。郭绍虞、罗根泽均曾根据以上各书辑其佚文。郭绍虞共得三百零六条,见中华书局《宋诗话辑佚》。罗根泽“并得四百四十五条。以校除重复,余二百八十二条,编为六卷”(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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