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庭录


宋代楼昉※著。原书久佚,不知卷数,亦不见诸家著录。《说郛》涵芬楼一百卷本卷四十九有节编本,录存十一条。

所存佚文,以论文为主。曾论柳宗元文法、司马迁笔力、用字等,对柳宗元文极爱,对柳宗元其人怀偏见,说“其资刻薄”。曾详析柳宗元《晋词》一文,认为其八节层层上推的写法颇合人们的期待心理。此论似有新意。他论文推重用虚字,以为“文章之妙只在于几个助辞虚字上”、“助辞虚字是过接斡旋千转万化处。”又以为“古人字明用不如暗用,前代故事实说不如虚说,五行家之言以为明合不如暗合,供实不如供虚。知此说可以悟作文之法”。持论虽有失于偏,然不无道理。楼昉谈及诗只有一条。他在讨论各种文体的限制时说:“古人诗句亦有可用之于表启者,若用之于制诰,则不尊严,不可不知。”其论旨在探讨诗句被引用到文章中的可能性,无关诗论。

佚文见上海古籍出版社《说郛三种》涵芬楼一百卷本卷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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