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园解后录


宋代无名氏著。原书久佚,不知卷数,亦不见诸家著录。《诗人玉屑》卷五、六、七、十九和《诗林广记》后集卷八称引,凡四条。《中国历代诗话选》辑其佚文。

其诗论属江西诗派一脉,师承吕居仁。他倾向于承认有“诗法”存在,但认为它不能机械地学得,而应该诉诸人的灵性,提倡“参”。他十分赞同韩子苍、吕居仁举范诗“参……以为法”的诗法学习法,说“后之学诗者,熟读此二篇(韩、吕所举者),思过半矣”。他似乎还将“诗法”与理智的、有规律的“句法”区分开来,以为诗应有某种自然性。他称引陈与义“忽有好诗生眼底,安排句法已难寻”的诗句,说“诗之为诗,岂可以作意为之邪?”这种看法,无疑与吕居仁的“活法”与“灵均自得”有直接的关系。虽然仔细体味,他们两人不尽相同,但殊异之处也不大。他曾分析陆游一海棠诗使用了“反其意而用之”的“翻案法”,评论吴明老诗文是:“虽不纯,意趣亦殊可采”。

总上所述,可见其论诗讲“参”、“诗法”,又重“意趣”。

佚文见上海古籍出版社《诗人玉屑》、中华书局《诗林广记》,或岳麓书社《中国历代诗话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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