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磵诗话


三卷。元韦居安※撰。韦氏为南宋遗老,《四库提要》称其“所论多南宋时人之作,名篇警句往往在是,采掇亦复谨严”。韦氏论诗,既注重从诗人创作的角度,又注意从读者欣赏的角度,显得比较全面、公正。

《梅磵诗话》继承了中国儒家诗论的传统,主张作诗应“有感而发”,强调诗人要有真切的生活感受。只有这样,创作出来的诗歌才能“远意高妙,真能发前人之所未发”,富有独创性。同时,该诗话也不反对学习和继承前人的创作方法,所谓“夺胎换骨”※之法,诗家有之,须善融化,则不见蹈袭之迹。”这就是说,学习和继承前人的传统是有前提的,即“须善融化”,“不见蹈袭之迹”。这实际上与他所正面提出的观点,也是一致的。因为每一个诗人,都是生活在一个特定的文化背景之中,自然会受这个背景的影响,关键是如何对待这种影响,这就要求诗人善于将自己的真情实感与前人的优良传统完美地结合起来,融汇一体。

其次,该诗话还从读者的阅读、欣赏着手,提出了一些要求,那就是读者也必须有相应的生活体验,“非亲历其景,不足以见诗之妙”。韦氏把读者的欣赏活动与作者的创作实践结合起来,作为诗歌批评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无疑是一种具有时代高度的批评方法。事实上,读者的阅读、欣赏活动并不完全是被动的,而是在进一步丰富着作品的内涵,是一种再创造。正因为如此,就需要读者有更高的鉴赏能力,而鉴赏能力的提高,自然离不开鉴赏者的生活经历和生活感受。当然,《梅磵诗话》中的这些观点,并非全属韦居安之首创,但他能吸收前代和当时的一些正确观点,并加以综合地阐发,这对当时以及后来的诗歌批评无疑是一种积极的推动。

据霍松林主编《中国历代诗词曲论专著提要》考定,该书“写于宋亡之后,成书在元世祖至元(1264—1294)年间,因作者是宋朝遗老,故书中只标宋朝年号,入元后仅记甲子”云云,可备一说。其传世版本很多,较早的有清人阮元辑《宛委别藏》本和顾修辑《读书斋丛书》嘉庆四年桐川本。近人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中华书局于1983年出版了标点本。此外,明陶宗仪编《说郛》(宛委山堂本)卷八十一收该书诗话四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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