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法正宗


元揭傒斯※撰。是专门指示作诗途径的入门书,先论学习诗法的重要,说:“诗有诗法,字有字法,凡世间一能一艺,无不有法,得之则成,失之则否。”然后论真欲学诗,必须力行“诗本”、“诗资”、“诗体”、“诗味”、“诗妙”等五事,以昭示诗法。指出学诗者“倘能养性以立诗本,读书以厚诗资,识诗体于源委正变之余,求诗味于盐梅姜桂之表,运诗妙于神通游戏之境”,才能使诗道昌盛。从对“五事”的论述中,看出他十分重视诗人的人品,认为文人之行对创作有直接影响,强调学诗者“必人品清高”才能作出好诗。如“谢灵运小人哉,其文傲;沈休文小人哉,其文冶;鲍照、江淹,古之狷者也,其文急以怨;吴筠、孔珪,古之狂者也,其文怪以怒;谢庄、王融,古之纤人也,其文碎;徐陵、庾信,古之夸人也,其文诞;刘孝绰兄弟,鄙人也,其文淫;湘东王兄弟,贪人也,其文繁;谢朓,浅人也,其文捷;江总,诡人也,其文虚。”列举这些事实,说明“若做得好人,必作得好诗。”并把它作为“诗本”,列为学诗者的第一要事。其论诗还十分重视“诗味”。引唐司空图语,教人学诗须识“味外味”。他比喻说:无味之诗如“无滋味之物,谁复饮食之?”强调诗歌本身必须有味,以给人以美的享受。又说:要做到诗有味,“要见语少意多”,当“句穷篇尽”时,使读者“目中恍然,别有一境界意思”。使“意外生意,境外见境。是说诗歌还要使读者产生联想而得到美学效果,这才是“真味”。否则“句缚于律而无奇,语周于意而无余,语句之间,救过不暇”,这就是“无味”。《诗法正宗》不仅反对诗无味,追求诗的真味,且还不满足,还要追求诗的“至味”。该书论诗的基本倾向是扬宋抑唐,鄙视江湖诗派。说:“韩诗太豪难学,白乐天太易不必学,晚唐体太短浅不足学。”而书所列举的学习对象则是宛陵(梅尧臣)、山谷(黄庭坚)、荆公(王安石)、后山(陈师道)、简斋(陈与义)等宋人,可见其受江西诗派和方回的“一祖三宗”※之说影响较深。但该书还强调“诗妙”,认为“庄语不可用,谓之不韵;经书不可用,谓之钞书。”实际已指出了宋诗之病,亦见他诗路较宽。其鄙视江湖诗派,说他们的诗“特不足观”。不过是“将夙生所记一联半句,一洗而空。”其书篇幅不多,但在探讨诗法技巧过程中,总结了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值得重视。有《格致丛书》本、《诗学指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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