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林希恩※撰。全文共有谈诗文短简十二则,几乎全部谈诗歌声韵问题。第一则首先引《尚书》作自己声律论的根据:“《书》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此言诗之贵声也。”以下论诗之韵,均从“诗贵声”生发,以“律和声”谓“声之有律,非特近体。”其论声韵的第一要点是:诗不仅要讲平仄,还应该讲轻重清浊,他说:“或曰,平仄尚矣,岂复有轻重清浊之声欤?林子曰:然。若平仄之声,即幼童能辨之,岂其尽诗之情邪?而轻重清浊之声,亦皆出于自然也。不知轻重清浊之自然而曰能尽诗之情者,余弗知之矣。”刘宋时范晔提出“性别宫商,识清浊,特能适轻重,济艰难,斯自然也。观古今文人,多不全了此处。”此后,南齐王融、谢朓、沈约倡导声律论,诗用宫商,以平上去入四声入诗,“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由于如此严格的声律论束缚了思想,在创作实践中行不通,唐人遂将四声简化为平仄二元,以相对应,取得成功,但二元实含四种声调,故林希恩又试图在平仄二元之外,再辅之以轻重清浊以为诗韵律美之。一助。尽管很少有人响应,但在理论上又回复到永明时代,划出了一个声律论的圆圈。其论声律的第二个要点是:不仅律诗绝句应讲声律,且古律乃至其诗亦当严格讲究:“或曰:集诗亦贵声欤?林子曰:集诗亦以为诗也。而诗安可以无声耶。”林氏为学子读诗法,提倡苦学苦吟,由苦学苦吟入而最终达到声律与情性的谐会:“古人有言曰:‘吟成五个字,用破一生心。’又曰:‘此子欲吐出心肝乃已。’夫轻重清浊之声,虽由吟咏而得矣,而其最所自得处,又岂专在吟咏间耶!不属于思,若或启之,而合节从律,盖有不知为之者。故风生而水自文,春至而鸟能言者,气机之自然也。”
此外,林氏还强调声律学习的重要性,百思不如一学云云,皆散漫而无深湛之思,信乎其名曰“浪谈”。
有明陶珽辑《说郛续》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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