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吴乔※著。六卷。系评诗论诗专著,无记事之类,书前有自序,为晚年所著。此书“脍炙艺林,其排击七子,探源六义,议论精到,发前人之所未发”(黄庭鉴《围炉诗话·跋》)。综观《围炉诗话》,要旨乃在如下一段论述:“意为主将,法为号令,字句为部曲兵卒”。“意为主将”说是吴乔诗论的核心,余皆由此生发。诗文以“意为主将”或“以意为主”,自然并非新鲜的艺术命题,而是中国古代文论中的一个传统观点。但吴乔把“意为主将”说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围炉诗话》中,作了比较深刻而具体的发挥和补充,有其新的理论建树。另外,吴乔标举“意为主将”说旨在针砭清初诗坛残存的明七子摹古之弊,因此有其时代的需要。
“意”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吴乔笔下标举的“意”有其具体内涵,大致可分为下列三个层次:其一,强调诗歌内容——情景的重要性:“意为情景之本”。“情景”由意所生,“情景”必须表现“意”。其二,主张诗应有寄托,特别是咏物诗宜“非自寄则规讽”。其三,倡导诗歌应写出具备社会功能的思想内容,要“有用”。何谓“有用”?吴乔答曰:“动天地,格鬼神,訏谟定命,远猷辰告,蒿目时艰,勤恤民隐,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而闻之者足以戒,是诚有用文章。”诗的思想内容应于时世民生有所补益,发挥其美剌作用,这又是继承“诗教”※说的传统。
诗歌的内容决定形式。“意为主将”说主要是从意与字句、韵律、声色等主从关系的角度来阐发“意为主将”的宗旨的。首先,创作的首要问题是“命意”,及对“意”之“布局”构思,然后才可考虑“好句”的锤炼。其次,“不以韵害辞,泥辞以害志”,“韵乃其末务也”,其地位与字句相同,皆受意制约。再次,“诗岂能尽绝声色乎?尤所重者在意耳。有意则有声色。”“声色”者,声调铿锵、词采绚烂之谓也。写诗自然不能排斥声色,但关键仍在于以“有意”为基础,而后才可谈“声色”。
诗以“意为主将”,“意”必须抒写作者自己独特的思想感情,吴乔提出“诗中亦有人也”,或曰“诗中须有人在”※。吴乔诠释道:“有人”就是“有情有景”,当然有“意”,但“人各自有意,各自言之。……诗贵见自心耳”。与“诗中有人”相反,明七子却“陈言剿句,万篇一篇,万人一人,了不知作者为何等人,谓之诗家异物,非过也”。“诗中无人”的弊病尤其明显地体现于一些应酬诗、寿诗中,吴乔对此深恶痛绝:“惟人事之用者,同于彘肩酒榼,不足为诗。”吴乔对拟古诗视若仇寇:“不能苦思力索,以自发心光,而惟初盛之摹,造句必有晦色蒙气。”吴乔不仅反对“有词无意”,也反对“有意无词”,认为“无好句不成诗”,这里就强调了在有“诗意”的前提下,“词”即艺术形式的举足轻重的作用。吴乔对于“词”之达“意”主要推崇“比兴”。比兴实质是形象思维的表现。值得重视的是吴乔还对“文之词达”与“诗之词婉”作对照论述,从而突出强调作为特殊文学形式的诗之“词”应该如何来表现“意”:“书以道政事,故宜词达。诗以道性情,故宜词婉。意喻之米,饭与酒所同出。文喻之炊而为饭,诗喻之酿而为酒※。文之措词,必副乎意,犹酒之不变尽米形,饮之则醉也。文为人事之实用,……诗为人事之虚用。”此论发前人所未发。“意”如同“米”是诗文之本,但文意与文之词关系直接,而诗意与诗之词关系却可间接,仿佛米与酒,意于诗之词中并非能一眼透穿;“米”经过“酿”的提炼、改造过程已经变形,表现得颇隐蔽,但味道却反更深厚。遗憾的是吴乔论诗之“词婉”往往与“诗教”※混为一谈,暴露出拘泥于儒家正统思想的保守立场与形而上学的观点。而“意”归根结蒂决定于社会实践,吴乔对此并无论述。
总的来看,此著写于王士禛※神韵说※盛行之时,对其偏颇有针砭之功。其本身亦内容丰富,规模宏大,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
《四库全书总目》江苏巡抚进本《围炉诗话》下注明八卷,嘉庆十三年(1808)张海鹏据抄本将此著辑入《借月山房汇钞》已为六卷。今收入郭绍虞编辑的《清诗话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另外丁福保《清诗话》※收有吴乔《答万季野诗问》※,此乃《围炉诗话》“最初部分写完之稿”(郭绍虞《清诗话·前言》),其论诗之旨已包含在《围炉诗话》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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