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龙录


清代赵执信※著。一卷,凡三十七条。书前有作者《自序》,著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此著以论诗、评诗为主,间有记事,仍具随笔性质。赵氏尝与王士禛、洪昇论诗,喻“诗如神龙”※,故题名《谈龙录》,亦即“谈诗录”,从中基本上可窥知赵氏论诗要旨。

赵执信声称他最钦慕吴乔※《围炉诗话》※,称对吴氏“诗之中须有人在”※语,“服膺以为名言”。《谈龙录》即以此作为论诗主旨,并借以批评王士禛的“诗中无人”。此著十分强调诗中应该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体现自己的本来面目,从而读者可由诗而“知其人”,并进而了解“其世”。书中又对“诗言志”※作了独到的阐述,以进一步为“诗之中须有人在”※说提供理论依据:“诗以言志,志不可伪托。”“伪托”之志,则人们无法“缘其词以觇其志”,进而见其人。另外,“诗中有人”的美学思想还表现在对诗的艺术表现的要求上,即他还十分重视创作个性。此著评论当代诗人说:“各有所就,了无扶同依傍,故诗家以为难。”同时指出:“攻何、李、王、李者曰:‘彼特唐人之优孟衣冠也。’是也。余见攻之者所目为诗,盖皆宋人之衣冠也。”认为缺乏独特的创作个性而规唐模宋都是“优孟衣冠”之赝品,模拟宋诗更是不值一提。《谈龙录》又以相当篇幅,从诗之意的首要地位及其艺术表现等角度来阐述“诗中有人”这一诗论核心思想。《谈龙录》称其论诗之意的思想渊源是金代周昂:“文以意为主,以言语为役,主强而役弱,则无令不从。”“意”主要指作品的思想内容、作者的思想感情,这其中当然是有“人”在的。“以意为主”乃从诗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上立论,强调的是思想内容的统治地位与作者思想感情的主导作用。赵氏援引此说亦是批评诗坛上的形式主义诗风的。应该看到的是赵氏强调“以意为主”,而不是以意为唯一。深刻的思想内容必须以完善的艺术形式来表现,二者相辅相成,并非互相排斥。赵执信主张好诗“皆须词意相副”,亦正是看到这一艺术规律。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赵执信极其赞同吴乔关于诗与文表现“意”的不同特点的生动比喻。《谈龙录》先援引吴乔之言曰:“意喻之米,文则炊而为饭,诗则酿而为酒※。饭不变米形,酒则变尽。”这表明赵氏对诗意表现的艺术规律是深得真谛的。堪与吴乔米、饭、酒之喻比美的是赵执信又据自己的认识而提出“诗如神龙”之喻,亦同样生动形象地曲尽诗意表达之妙谛。《谈龙录》第一条诗话记载:洪昇云:“诗如龙”,要求写诗如“雕塑绘画”那样,把诗意和盘托出不留余地。王士禛较他高明,认为“诗如神龙”,只能“见其首不见其尾,或云中露一爪一鳞而已”,这是其“神韵说”※的思想,是看到诗意的表现规律的,但其“安得全体”的诘难又有其形而上学的缺陷。赵氏所论基本精神与王氏并非水火不相容。他颇赞同“诗如神龙”之喻,但他高出一筹之处是并不把“一爪一鳞”与“全体”对立起来,而是辩证地认识到通过选择、提炼龙之局部特征是足以表现那“首尾完好”的全龙,使之“宛然在也”。诗意的表现应该虚实相生,点面结合,形神兼具。这样的诗意才更有启示性与丰富性。此著论诗重意与倡导个性,反对拟古,又深谙诗歌艺术之特征,是一部篇幅虽小而价值颇高的诗话。

此著有《饴山全集》本、《学诗法程》本等十来种版本。后收近人丁福保《清诗话》※,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新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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