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宋长白※著。三十卷。每卷数十条,每条各有标题。有罗坤、陶及申、俞樾序。俞序称此书“不独见国初先辈论诗之精。抑可见其读书之审”。自三代、汉、唐以至清代康熙间诗人之作,皆有评论,涉及到诗句、诗联、诗之格律、诗之长短、本末、名物、象数等各个方面。康熙四十四年(1705)所作自序称:“甲申(康熙四十三年)春,薄游广德,与王子庶歌下榻柳亭,亭固弘畅可喜,而老干垂条,复婆娑掩映。长夏之交,匡居无事,王子辄以诗学为请,出吾腹笥,命彼手抄。虽不足以观风俗而知得失,动天地而感鬼神,然于五际六神之旨,不无启发云。”所论多就诗中之名物故实加以考订,亦有评及诗坛风气、诗人风格者,而于诗学理论问题,阐发较少。
评论诗歌时,此书注意到各种体裁的发展过程。《拗体》条说:“诗有拗体,所谓律中带古也。初、盛唐时或有之,然自有意到笔随之妙,至昌黎、樊川则先用意而后落笔,欲以矫一时之弊,是亦不得已而趋蜀道也。宋人厌故喜新,觉有非此不足以鸣高者,续凫截鹤,形虽具,弗善也。”律诗是从古诗发展而来,平仄对仗等方面要求更严。拗体就是律诗中有少数句法不合平仄要求者。初、盛唐时,或因为律体尚未完全定型,或作者为表达内容需要,时有拗体,但都比较自然,“意到笔随”,可以很好地表现作者的思想感情。到了韩愈、杜牧时代,律诗已完全成熟,但有些人仅求形式上平仄相对,工稳切合,而影响到内容的表现,韩、杜等“先用意而后落笔”,有时为了内容的需要,顾不及平仄的切合,因而产生拗体,宋长白对这些拗体都持肯定态度。而对宋人单从形式上追求新奇,则表示不满。
此书于前人诗意,多能结合生活事实,深入理解。《卖新丝》条记唐聂夷中诗:“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有人认为“二月蚕尚未生,新丝乌有?”诗话引何燕泉之语谓:“贫民预指丝谷,作借贷之资耳。至丝谷出时,俱是他人之物,故谓‘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也”。诗话又引陆贽奏议之语:“蚕事方兴,已输缣税,农功未艾,遽敛谷租,有者急卖而耗其半直,无者求假而费其倍酬。”这样,聂夷中诗所反映的唐代农民生活的苦难,就有了史实为依据,也可使读者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此书评论历代诗,不存门户之见,虽盛称唐诗,对宋诗却不抹煞,《宋人警句》、《七言警句》条中,列举宋人五、七言诗佳联警句各数十百条。于明代诸派,肯定前后七子诸人的诗歌成就,批评其弊端。于公安派、竟陵派诸人,也能实事求是地评价。《天魔戏》条评袁宏道诗,认为是“脱胎于昌黎、昌谷,肖貌于香山、眉山,方言市语,并采兼收。当七子颓波之后,而故以狡狯行之,有曰:‘插身净丑场,流作天魔戏。’又曰:‘莫把古人来比我,同床各梦不相干。’其自为品置,概可见矣。”认为公安派袁宏道等人,为了反对七子派长期以来形成的诗坛风气,不得不“以狡狯行之”。其纠七子之弊功不可没,而其本身之流弊亦自此而出。《病橹酸湖》条评竟陵派,认为:“明末诗文之弊,以险仄居奇,一时名流趋向过当。然其初念,止因白雪楼边蹈袭可厌,思有以矫之耳。至其资格性成,亦有不知其然而然者,三唐两宋之后,自少此种不得。”后七子领袖之一李攀龙,高居于白雪楼上,追随者蹈袭雷同之弊太甚,竟陵派起而纠之。竟陵派追随者遍天下,又生新弊端。宋长白在钱谦益、朱彝尊等人痛诋竟陵派为“亡国妖孽”之后,敢于肯定其功绩,并认为“三唐两宋之后,自少此种不得”,充分肯定其价值,认为在诗歌史上应有一席之地。这种说法是有见地的。
此书初刊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光绪八年(1882),杨雨耕得其旧板,修补其残缺,重为印行。此书又收入《忏花庵丛书》中。民国二十四年(1935)张静庐辑《中国文学珍本丛书第一辑》,又将此书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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