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圃诗说


清代田同之※著。一卷,一百零五条。体例上采取随意漫谈品评的形式,但侧重于理论总结。前者自序,交代自己的写作目的。又有淄川张元序,称赞田同之“家学渊源,薪传有自,而又好学深思,以力充其所至,故其为是说也”,“固将以正说诗者之误也”。诗话贯穿的总指导思想是将儒家传统诗说中重思想内容的“根柢”说和司空图、严羽※、王士禛※重艺术的“兴会”说总绾在一起,形成其既重诗歌内容,又重艺术的诗学主张。

诗话开宗明义道:“诗之道,有根柢焉,有兴会焉。镜中之花,水中之月,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此兴会也。本之《风雅》以导其源,溯之《楚骚》、汉魏乐府以达其流,博之九经、二史、诸子以穷其变,此根柢也。根柢原于学问,兴会发于性情。”此论实系引述王士禛之语。根柢与兴会的关系如何呢?诗话是偏重于后者的:如果有“根柢”,而缺乏“兴会”,则会“局方切理,搜事配景,最是诗家之弊”,而且“革斯弊者,什不得一焉。诗道其难乎!”由此可见,“兴会”重于“根柢”。而这种“兴会”又是诗人的素质:“诗之妙,在一字两字工夫,然一字两字,不唯在学问见解,而一时之心思兴会,亦有到有不到,推敲之间,殊难把捉矣。”因此,大自然中的,“山川草木,花鸟禽鱼,不遇诗人,则其情形不出,声臭不闻”,不会有奇妙的诗歌世界。有了“根柢”,“兴会”,又有表达的问题:“声情并至之谓诗,而情至者每直道不出,故旁引曲喻,反复流连,而隐隐言外,令人寻味而得。此风人之旨,所以妙极千古。”表达时,不能“直道”,而要通过各种“旁引曲喻”手法,造成蕴藉含蓄,如“镜中之花”,“水中之月”,有令人回味不尽的艺术效果。基于此,他批评了诗歌创作中四类现象:“不微不婉,径情直发,不可为诗”——即直抒情感、缺乏情感寄托的艺术形象;“一览而尽,言外无余,不可为诗”——注意了艺术形象,但缺乏宛转多姿;“美谓之美,刺谓之刺,拘执绳墨,不可为诗”——即过于拘泥于现实生活,缺乏必要的艺术构思和艺术手段;“意尽于此,不通于彼,胶柱则合,触类则滞,不可为诗”——注意了艺术特征,但缺乏蕴藉无穷的含义。明白了这四方面道理,“始可与言诗矣!”从这样的要求出发,诗话批评了明代“七子”、“公安”、“竟陵”之失,也多方面地评述从先秦至后世的诗人诗作。

《西圃诗说》据《清诗话续编》校点者富寿荪称有原刻本。今见郭绍虞选编、富寿荪校点的《清诗话续编(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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