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溪说诗


清代乔亿※著。二卷。《又编》一卷。卷七评《诗经》,《楚辞》,汉、魏、六朝、唐、宋历代诗;卷下开始评古体、律诗、绝句诸体裁,次又评咏史、咏物、题画诸题材,接着评明、清诗人,论作诗诸事。《又编》杂评历代诗,以唐人为主。卷中皆论诗、评诗语,无记事之类闲杂文字。前有乾隆十六年(1751)沈德潜序,称其“中有所得,发而为言,自古、逸、《风》、《骚》以暨六代、三唐、宋、元、明代,各有开陈,或述前言而衷以心得,或抽新绪而融以旧闻,于忠爱敦厚之意,丁宁三复”。其评诗、论诗、特别是关于创作诸事,每多深入之语。

乔亿论创作,强调须有为而作,认为“诗必有为而作,焉得多”,诗人并不能以多取胜。汉代人无故不作诗,魏人自《公宴》等篇外,亦不苟作,曹植、阮籍等人诗数量不少,但各有内容、有怀抱,故读者不厌其多;自陆机有拟古诸作,以赡博胜,后代效尤者遂有以多为贵之想,产生了弊端。有为而作,就要表现作者的真性情,乔亿强调“性情”为“诗之体”,但又指出,“所谓性情者,不必义关乎伦常,意深于美刺,但触物起兴,有真趣存焉耳”。同时的沈德潜论诗,也强调诗本性情,关系人伦日用,但他排斥其他内容的诗作,因而被袁枚讥刺为“有褒衣大袑气象”(《答沈大宗伯论诗书》)。乔亿所论,注意到防止这种偏颇。他认为只要有真意、真趣,写景诗也可以成为佳作,“景物所在,性情即于是焉存”。游览诗,纪行诗,作者于道途跋涉之苦,山水崎崛之区,所感非一,情不能已,以诗记之,自可感人。各种景物,前人诗中多有描绘,有些罗致无遗,但“节序同,景物同,而时有盛衰,境有苦乐,人心故自不同”,“以不同接所同,斯同亦不同,而诗文之用无穷焉”。这段话深刻地说明了古往今来许多描写相同景物的佳作,为何能各极其致,并不雷同的原因所在。只要景中有意,“句中有我在”,即使与古人同题,也能表现出自己的性情面目,而流传后世,感染读者。

乔亿评历代诗人,最推崇李白、杜甫,并且每每以二人互相比较,而于“李杜优劣论”则深不以为然。卷上说:“杜子美原本经史,诗体专是赋,故多切实之语;李太白枕籍《庄》、《骚》,长于比兴,故多惝恍之词。”这是二人的基本区别。他又作了各种比喻,来说明二人之不同。以兵法论,李之诗法为“齐尚父、淮阴侯之兵法也”,杜之诗法为“孙、吴之兵法也”;以同时将略论,“在汉,李则飞将军,杜则程不识;在唐,李则汾阳王,杜则李临淮”;以字论诗,李则“颠、素之草书也”,杜则“鲁公之真书也”;以骨相论,“李诗骨轻”,易飘逸,但无浮薄之弊,“杜诗骨重”,易沉厚,但无秋滞之失。二人风格虽异,而皆到圣处,故难轩轾。《又编》中又有《书元稹论李杜优劣后》,分析二人之异同,而反对优劣之说。关于李、杜优劣的争论,虽然代有其人,但大多数论者都反对轻加评判,择一端而横加抑扬,都把李白、杜甫共推为古代最伟大的诗人。乔亿的论述可作为这种观点的代表。

乔亿论诗,于诗之题目甚为重视,有多处论述。他曾说:“人之能诗不能诗,与诗之高不高,不必观诗,但披其卷帙,看是何题,并作何体,则得其梗概矣。”这是因为诗之题目,一般都概括了诗的内容,如果诗题多是应酬、宴饮、颂祝之类,则诗之内容、格调也就可想而知。他又说:“论诗当论题。魏、晋以前,先有诗,后有题,为情造文也;宋、齐以后,先有题,后有诗,为文造情也。诗之真伪并见于此。”这段话未免有些绝对,先有题后有诗,也未必就是为文造情,未必没有佳构。但像试帖诗、应制诗之类,虽然同一题目,作者甚多,而佳篇寥寥,显然与作者多为无所感而硬作,并无感情,并无思致有关,虽平仄谐调,词句焕然,终成应景之什。乔亿还把诗题作为评苏轼之诗为“合作”即符合标准之作,而韦应物之诗则“未尽致”,即未达到题目要求;《桃源行》四篇,只有王维诗为“合作”,韩愈、王安石“大废气力”,刘禹锡亦“澄汰未精”。乔亿还对题之长短、如何制题作了一些论述。

《剑溪说诗》有乾隆间精刊本,又收入《乔剑溪遗集》中。1983年上海古籍出版社郭绍虞编《清诗话续编》收入此书校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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