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汪师韩※著。一卷,共三十九条,皆为论诗语和评诗之源流语。卷首有“自题”云:“宋后文人好著诗话,其为支离琐屑之谈,十且六七,而余复尤而效之乎?余过矣!虽然,以志余过。”可以看出汪氏对在诗话中互相称引唱酬、琐屑无益的做法很是不满。所以,这卷《诗学纂闻》绝弃琐屑闲谈、摘句述事,而是以提出自己的诗学主张、明辨诗歌的源流嬗变、指摘前人诗句瑕疵为己任。在此书中,汪氏首先总结古人说诗主张,归纳为三个要点:“其始作也有感焉,诗以言志,而理情性也;……其方作也有义焉,《周官》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其既成章也有我焉,一人有一人之诗,一时有一时之诗,若诵其诗,可以知其人、论其世也”。在这里,汪氏比较完整地揭示了诗歌创作的全过程和诗歌所应达到的水平,即有感而作——六义作为创作手段——诗要成一家之风格。继而,汪氏提出当时诗歌创作中存在的“四美四失”※之说:“宋、元后诗人有四美焉:曰博、曰新、曰切、曰巧。既美矣,失亦随之。学虽博,气不清也,不清则无音节;文虽新,词不雅也,不雅则无气象;且也切而无味,则象外境穷;巧而无情,则言中之意尽。”既肯定博、新、切、巧之于诗歌美的作用,又指出这四美可能带来的四失:气不清、词不雅、切而无味、巧而无情。并提出了医治这类通病的对策:“其旨远,其词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可与言诗。”倘若过分强调“曲而中”、“肆而隐”,则也会产生诗歌晦涩朦胧、难见性情的弊端,然而汪氏也标举一个“情”字,为陆机“诗缘情而绮靡”一说辩诬,斥谢灵运的诗“首尾不辨,其中不成句法者”的现象是“杂凑牵强”、无“情”之作,这些都是可取的。
《诗学纂闻》有《上湖遗集》本、《丛睦汪氏遗书》本、《昭代丛书》本、《国朝名人著述丛编》本、《诗法萃编》本、《清诗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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