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言诗三昧举隅


清代翁方纲※撰。一卷。前有自叙,说明所以撰此卷之意。正文本王士禛《古诗选》中七言部分,于南朝录鲍照,北朝录《咸阳王禧歌》、《敕勒歌》,于唐录王维、王昌龄、李白、杜甫,于宋录欧阳修、苏轼、黄庭坚、晁冲之,于金录元好问,于元录虞集、吴莱,凡十四家诗二十六首,有诗有话,以证七言诗之三昧。

方纲继格绸说※、神韵说※二说而创立肌理说※。此卷之作乃是通过具体作品阐说其理论。具体内容可述三端。其一,沟通神韵与格调之关系。此书开卷即指出:“神韵者,格调之别名耳”。何以神韵与格调是同一个东西呢?原文指出:“夫渔洋先生既不得不以杜、韩、苏、黄为七言之正矣,因于初唐诸作,仅取数篇,曰:此其气格高者。夫所谓气格高者,以神乎?以貌乎?说者必曰以神,非以貌也。然则有明李、何之徒,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必杜者,亦曰以神,非以貌也。吾安能必执以为渔洋是而李、何非乎?吾故曰:神韵者,格调之别名耳。”王士禛论七言诗,以杜甫、韩愈、苏轼、黄庭坚为正宗,于初唐七言亦说“气格高”,这是指“神”而非指“貌”。有明李梦阳、何景明之徒,倡言诗必盛唐、必杜甫,其实他们亦重在“神”而非指“貌”。如此看来,李、何言格调,士禛言神韵,立论不同而宗旨归一,都是指神而非指貌,既然如此,就不能说士禛是而李、何非。这里方纲是用自己理解的神韵与格调来沟通二者的关系。那么,神韵与格调是否有区别呢?二者还是有所区别的:“格调实而神韵虚,格调呆而神韵活,格调有形而神韵无迹。”他对神韵与格调都作了新的解释。其二在对神韵作出新的解释的基础上,进而指出它是一种无所不包的理论。如王维《夷门歌》“七国雄雌犹未分,攻城杀将何纷纷”云云,方纲有批评云:“所谓‘羚羊挂角’、‘不着一字’,举此一篇足矣。此乃万法归原也。”意思是说,这首诗的写作特点是“平实叙事”,但它有“羚羊挂角”、“不着一字”之妙,即所谓有神韵或三昧,而且,如此诗的“平实叙事”法,乃是“万法归原”的根本方法。推而广之,王士禛于唐贤撰《三昧集》,以为三昧正宗,而其为《五七言诗钞》,亦皆三昧。由乎此,此卷提出了神韵乃是一种无所不包的理论的看法:“平实叙事者,三昧也;空际振奇者,亦三昧也;浑涵汪茫千汇万状者,亦三昧也,此乃谓之万法归原也。若必专举寂寥冲淡者以为三昧,则何万法之有哉?渔洋之识力,无所不包,渔洋之心眼,抑别有在?”一般人专举“寂寥冲淡者”以为三昧,那是与神韵论相乖违的。方纲如此立论,将王士禛神韵的内涵作了无限的扩张,变成自己一种无所不包、万法归原的境界——三昧境界,这当然是他的一家言。他之所以如此,论其用心,乃在破除一般人所理解的神韵或三昧以见王士禛诗论之广大。其三,申说肌理说。方纲论诗,宗尚肌理,此卷之作,其实是在通过具体作品申说自己的诗论。如上所分析,他既然把“神韵”说成是无所不包的理论,那么自然地“肌理亦即神韵”。方纲论诗,把读书明理看作诗歌根本:“夫辞也者,名指其所之,要以朴学为归耳。”基于此,此卷在对具体作品批评时,往往将“学问诗”、“议论诗”说成是有神韵或三昧,借以沟通肌理与神韵的关系,从而为自己的肌理论服务。如欧阳修《再和明妃曲》中有“耳目所及尚如此,万里安能制夷狄”二句,王士禛以为“议论近腐”,而他则以为“真有不着一字之妙”,把“议论诗”说成是有神韵。

总之,通过具体作品阐说理论是此卷的特色。其诗论价值平平,读者要了解方纲的诗论,自有他的理论著作在。此卷原载《小石帆亭著录》卷五,有《苏斋丛书》本、《天壤阁丛书》本、《学诗法程》本。丁福保将其辑入《清诗话》※(有上海古藉出版社1978年新1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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