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李慈铭※著。三卷。这部诗话不是慈铭专门撰写的。而是由他的学生蒋瑞藻辑汇其日记中的有关论诗文字而成的。因此,这部诗话在文字上不可能精纯,在内容上更不可能系统。但是慈铭的诗学主张,毕竟通过这部诗话而得到体现。
李氏论诗尊唐音,故对学唐音之明诗评价甚高,而对宋诗特别是南宋诗则抱贬斥态度。以至有“明诗实过于宋”的偏颇之论。具体而言,他标举高启、杨基、陈子龙、程嘉燧以及公安三袁等明初、中、晚一大批诗人,并不满于朱彝尊对明七子、竟陵派“贬斥过甚”。于南宋诗则讥刺范成大诗槎枒拗涩、杨万里诗粗硬油滑。李氏肯定明诗有其自身价值是可取的,但于南宋诗人持论过苛。对清诗人只标举神韵派王上禛※,称其“七绝直掩唐人”,而贬斥格调派沈德潜※与性灵派袁枚※诗为“下劣诗魔”,则有失公允与宽宏。但在理论上李氏于“学诗之道”,又主张“陶冶古人,自成面目。”为此,既反对“规规模拟”,“剿袭剽窃”,亦反对分门立户、“尊六朝而薄三唐”,批汉魏以诋李、杜”,其用意在于批评王闿运※汉魏六朝派之复古,是有意义的。只是其自己过贬南宋诗,又斥性灵派等,则与此观点相悖,实际上仍有门户之见。慈铭把诗的写作分成三种类型,一种是专门名家的,一种是儒者长者的,还有一种是如苏东坡、黄山谷这样的大家的。慈铭认为,专门名家的写作,“意在竞名,技希说(通“悦”)世”,所以“天机多昧,静趣莫宣”;儒者长者的写作,“皆未尝刻意求工,故于文之义法,诗之标格,俱有未逮,而行徐曲畅,栖托清和,自是儒者之舍,非专门名家比也。”但最理想的自然是大家的写作。一方面可以避免专门名家的写作毛病,一方面它又可以保留儒者长者的写作优点。慈铭认为成为诗歌写作大家的条件,第一必须“本之以经籍”,第二必须“密之以法律”,第三必须“不名一家,不专一代”。“本之以经籍”,指通过阅读研究经籍来提高自己的学识与修养”:“密之以法律”,指严格遵守诗歌的各种格律要求;至于“不名一家,不专一代”,就是博采众长。但慈铭似乎更加看重学问的作用,在诗话中,他多次说,某人之所以不能成为大家,就是“读书尚少”,或者“根底太浅”。由于这个缘故,慈铭评诗就特别反对浅俗:他不满意陆放翁的七律,不喜欢潘阆的诗,都是因为此。他讨厌同时代的许多诗人的作品,还是因为此。因为同样的缘故,慈铭认为,“词章不可无考据”,“词章之学,谈何容易”。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应该以考据为诗,而是指一个作诗的人应该具备这方面的能力。
《越缦堂诗话》把诗的写作分成为前所说的三种类型,并对每一种类型,特别是专门名家的与儒者长者的,作了适当的论述,这对当时或以后的诗歌创作,都具有相当重要的借鉴意义。
《越缦堂诗话》今有商务印书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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