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园诗话


近代朱庭珍※著。四卷。书前有作者《自序》三篇。据《自序》称此书凡三稿乃成:初稿作于同治三年(1864),定稿于光绪三年(1877),前后历时十三年之久,堪称精雕细刻之作。卷一为理论,卷二评诗人,卷三评诗体,卷四杂论。

朱庭珍的诗论于本朝先贤推崇纪昀※诗论、沈德潜※《说诗晬语》※、洪亮吉※《北江诗话》※、赵翼※《云松诗话》(按:即《瓯北诗话》※)等,于古人则标举姜夔※《姜白石诗说》※、严羽※《沧浪诗话》※、李东阳※《怀麓堂诗话》※,并认为“明人王凤洲(王世贞※)《艺苑卮言》※,可择取而分别观之;徐祯卿※《谈艺录》※,亦有可取。”朱氏此著吸取上述诗话中某些观点并发挥之,并不全盘照搬。书中对乾嘉诗坛性灵派主将袁枚※的《随园诗话》※则予贬斥,因为欲针砭的“空滑”之弊实即性灵诗之弊。而实际上此著之立论与袁枚亦颇多吻合之处。相反,此著对其所推重的沈德潜诗论因袭明七子复古格调说之消极因素则并不赞同。可以说朱庭珍的诗论既是对袁枚性灵说※之补救,亦是对沈德潜格调说的修正,《筱园诗话》不失为一部既继承前人思想又有独到见解的有价值的诗论专著。朱氏还从诗的本质出发,比较全面地揭橥了诗道变化观:他认为诗的本质是反映人之“心声”的,同时亦“有天籁”※即反映客观世界。其次,他指出客观世界即“天”,“不能历久而不变”,那么作为反映客观世界的诗,亦不能不随之而变,这显然是素朴的唯物美学观。诗人具有正确的诗歌发展观并不容易,要求诗人必须有识见、有根柢。因此,强调“识”的重要性成为此书内容的组成部分。朱氏从诗人创作角度谈“炼识”在于“得真传”。所谓“得真传”指洞悉前代优秀诗人创作之奥妙,既包括“诗之外”工夫,也名括“诗之中”造诣。除“炼识”之外,尚须“积理养气”,朱庭珍强调“积理养气”乃诗人“根柢之学”,而“诗人以培根柢为第一义”。炼识、积理、养气,是诗人三大诗外工夫。《筱园诗话》非常推崇自然“神化”※的境界,此乃诗之极致,其所论“火色俱融”、“痕迹并化”、“天机洋溢”、“妙合自然”、“归于平淡”云云,正是对自然“神化”境界的描述。这是诗人炼识、积理、养气的必然结果。朱庭珍对于诗作又提出一般的具体要求,也颇有价值。对诗作要求之一是强调“诗中有我”。袁枚性灵说早强调“作诗,不可以无我”(《随园诗话》※卷七),显然对朱氏有直接启发的,正是他表面上否定的《随园诗话》。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朱氏论述了诗“贵有我”与诗“须无我”的辩证关系,即上下古今,“众美皆备”,培养极深厚的根柢,呈现丰富多采的风貌;但在“众美”之中又始终“有真我在”,从而达到我与众的统一、独特性与丰富性的统一。对诗作要求之二是“贵以气格胜”与有“骨力”,这个要求完全是为补救性灵派之流弊而提出的。此著对性灵派几个重要诗人逐一予以抨击,是相当片面的。其中不无头巾气与卫道口吻。当然,袁枚性灵派亦确有“鄙俚浅滑”、“轻薄卑靡”之弊,如果单指性灵派部分作品而言,朱氏欲补救之而标举“气格”、“骨力”,未尝不是对症下药。

《筱园诗话》又名《穆清堂诗话》。今收郭绍虞《清诗话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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