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味


南朝梁代钟嵘※用以表述诗歌特殊艺术效果的一个重要概念。借“味”来谈文字,并非始于钟嵘。晋代陆机在《文赋》中就已讲到:“或清虚以婉约,每除烦而去滥,阙大羹之遗味,同朱弦之清泛。”略早于钟嵘的刘勰在《文心雕龙》中也多次言“味”,如《情采》讲“繁采寡情,味之必厌。”《隐秀》讲:“深文隐味,余味曲包。”《物色》讲:“味飘飘而轻举,情晔晔而更新。”然而直到钟嵘,才开始比较自觉地将“滋味”视为了诗歌的基本审美特征。《诗品》的序言称:“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故云会于流俗。岂不以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者邪?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弘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这里所言的“滋味”,大体上是形容诗歌深远悠长的艺术效果。一方面,钟嵘对“滋味”极为重视,有无“滋味”,是他衡量诗歌作品优劣的首要标准。另一方面,钟嵘更具体地阐发了诗歌“滋味”生成的必要条件。他认为,诗歌要有“滋味”,首先应“指事造形,穷情写物”,做到真挚情感与鲜明形象的有机统一;而晋代的玄言诗,“理过其辞”,既无情感又乏形象,当然“淡乎寡味”。他强调,诗歌要有“滋味”,还必须“弘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也就是说,必须恰当运用“兴”、“比”、“赋”的艺术表现方式,并将情真气直、刚健遒劲的内涵与华美生动的形式结合起来。钟嵘所倡导的“滋味”说,在诗论史上一直产生着积极的影响。后人多承其旨。主张诗歌作品应具备令人咀嚼不尽的“余味”。特别是晚唐司空图,进一步提出诗要有“味外之旨”,将诗“味”与诗歌意境联系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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