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有内外意


北宋初托名白居易的《金针诗格》※中对诗歌作品的涵义多层次性的表述。《金针诗格》有“诗有内外意”一则,其中称:“内意欲尽其理。理谓义理之理,颂美箴规之类是也。外意欲尽其象。象谓物象之象,日月山河、虫鱼草木之类是也。内外含蓄,方入诗格。”《金针诗格》以“义理”为“内意”,以“物象”为“外意”,要求诗歌通过刻画“物象”来间接传达“义理”,做到“内外含蓄”,有一定参考价值。但是,其解释“内意”,绝口不言情感意绪,全归于“颂美箴规”,实际上等于抹煞了诗歌的独立艺术品格。显然,《金针诗格》关于“诗有内外意”的见解,是继承了晚唐五代借“物象”寓美剌的窠臼。前此,五代徐寅所著《雅道机要》※已有“内外之意,诗之最密也”之说,着眼点与《金针诗格》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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