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有五理


诗有五理,是宋代著名诗人梅尧臣※在《续金针诗格》※里提出的五种诗歌功能,表明了他对诗歌内容的要求和诗学观。《续金针诗格》“诗有五理”条说:“一曰美。诗曰:‘都来销帝道,深不用兵防。’美君文德,以服远人也。二曰刺。诗曰:‘桑柘废来犹纳税,田园荒去尚征苗。’刺政烦敛重也。三曰箴。诗曰:‘日暮碧云合,佳人殊未来。’箴佞人进而贤人未仕也。四曰规。诗曰:‘幸无偏照处,刚有不明时。’规圣人行事有所未至也。五曰诲。诗曰:‘明河川上没,芳草雾中衰。’喻明时草泽中贤人不得进用也。”把诗解释为明君贤臣,王化之本,这在前“诗有三本”、“诗有四得”、“诗有四炼”、“诗有五忌”谈艺举例时已不止一次地谈到,这里专论诗歌内容,言其五种义理,当然更加集中。梅尧臣认为:诗歌的内容及其五种社会功能是:美、刺、箴、规、诲。以美刺、箴规、讽谏为诗歌的社会功能,是儒家诗教的核心内容。以《诗大序》所代表的儒家诗学观认为,诗歌的特点和社会功用是:“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又说:“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在此之前,孔子也提出诗歌的兴、观、群、怨说,梅尧臣强调的五种义理,均本之孔子和《诗大序》,表现了他所持儒家诗学的立场,尽管所举诗例已全变成唐宋以后的近体诗,但在诗歌的社会功用,梅尧臣并没比汉儒超越半步。从创作上看,梅尧臣写了不少反映民生疾苦和同情劳动人民的诗歌,如《汝坟贫女》、《田家语》、《田家四时》、《观理稼》、《伤桑》、《新茧》等作品,实践了他“美、刺、箴、规、诲”的诗歌主张;从理论上看,他在强调诗歌“三本”、“四得”、“四炼”、“五忌”等艺术的同时,也强调诗歌的社会功用,并常常把它与艺术相提并论,时相混淆,作为评定诗歌高下的一个标准,如他的“诗有三体”条说,诗有三体:“一曰颂。诗曰:‘明堂坐天子,月朔朝诸候。’此颂太平也。二曰雅。诗曰:‘才分天地色,便禁虎狼心。’此正君臣也。三曰风。诗曰:‘宫中谁第一,飞燕在朝阳。’”风圣人不用正人也。“诗有上中下”条又说:“纯而归正,上格。诗曰:‘凡席延尧舜,轩墀立禹皋。’淡而有味,中格。诗曰:‘闲歌太湖石,醉唱洞庭秋。’华而不浮,下格。诗曰:‘山花插宝髻,石竹绣罗衣。’”很明显,梅尧臣把政治标准置于艺术标准之上。淡与浓二种美学境界,都还只能置之中、下格,处于并非艺术标准的“纯正”之下。这种过于“纯正”的儒学诗教,对开拓眼界,活跃思想是没有好处的,但对当时盛炽的西昆体,对倾倒一时,堆砌典故,远离民疾和现实的诗风,或许有针砭、药石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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