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诗留名,是苏轼在由后人所辑的《东坡诗话》※里提出的诗学新观点。《东坡诗话》“书子美黄四娘诗”条说:“子美诗云:‘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此诗虽不甚佳,可以见子美清狂野逸之态,故仆喜书之。昔齐鲁有大臣,史失其名。黄四娘独何人哉!而托此诗以不朽。可以使览者一笑。”籍诗文留名青史的思想,在汉魏之际已开始发端,魏文帝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就意识到:“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曹丕这里所指的,是作者籍文章留名青史,比起年寿和荣乐来,文章有更为长的时间和更为广阔的空间;比起“假良史之辞”和“托飞驰之势”来,文章又更显得独立和自由。苏轼的新意在于,他不去重复曹丕已说过的道理,而是把视角转向大诗人诗中的小人物,籍诗留名不指作者本人,而指这些本该被历史掩埋,不该留名的小人物。有趣的是,苏轼竟然得到这位籍杜诗留名的小人物与史失其名的“齐鲁大臣”进行比较,这更使苏轼的这一思想具有诙谐幽默的意味。苏轼的比较,无疑是受了曹丕“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比较的影响,但却把正剧变成小品,也更具机锋。籍诗留名——不仅仅是作者,甚至是作品中的小人物,文学作品有比正史更强的艺术感染力,以苏轼为代表,当已成为宋代诗人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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