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诗歌流派。北宋末,吕本中※《江西诗社宗派图》※,奉黄庭坚为领袖,列陈师道、潘大临、谢逸、洪刍、饶节、祖可、徐俯、洪朋、林敏修、洪炎、汪革、李錞、韩驹、李彭、晁冲之、江端本、杨符、谢薖、夏倪、林敏功、潘大观、何觊、王直方、善权、高荷等二十五人。这些诗人并不都是江西人。大概吕氏的原意是因诗派之祖黄庭坚是江西人,派中诗人以江西人较多,就取名江西诗派。黄庭坚在《答洪驹父书》中提出了诗歌创作的主张:“老杜作诗,退之作文,无一字无来处;盖后人读书少,故谓韩、杜自作此语耳。古之能为文章者,真能陶冶万物,虽取古人之陈言入于翰墨,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这也是江西诗派最重要的评诗纲领。
江西诗派的主要特点有如下几点。
一、夺胎换骨※。黄庭坚说:“诗志无穷,而人才有限,以有限之才追无穷之意,虽渊明、少陵不得工也,不易其意而造其语,谓之换骨法;窥入其意而形容之,谓之夺胎法。”(释惠洪《冷斋夜话》)换骨是意同语异,即用前人的诗意,再用自己的语言出之。夺胎是点窜古人诗句,借用前人诗意,改为自己作品的一种方法。
二、字字有来处。提倡要搬弄典故,使用古语。“黄庭坚作诗得名,好用南朝人语,专求古人未使之事,又一二奇字,缀葺而成诗,自以为工。”(《宋史·黄庭坚》)
三、拗的格律。拗律是平仄的交换,使诗的音调反常;拗句是句法的组织改变,使文气反常。黄庭坚在创作之中,大量地应用拗的格律,江西诗派也喜用这种形式。
四、去陈反俗,好奇尚硬。去陈反俗是黄庭坚作诗最高的信条;好奇尚硬是黄庭坚诗的法与格。他认为作诗“若要卓然自立”,必须排除陈言,反对俗调。人家常用的字眼、鄙俗的调子一概要凌除干净,方可显出自己的特性。黄氏主张“宁律不谐,而不使句弱;用字不工,不使语俗”。(《苕溪渔隐丛话》)所以,他的造句用字,无不刻意求奇。从而形成了体裁用拗律,在句法的组织上用拗句,在押韵上用险韵,在用事、用典上,用奇事怪典。其次尚硬,硬是古硬。为了矫正昆体柔弱绮靡之风,从而盘空硬语。这确有一种雄俊、奇峭之气,而不流于俗套滥调。故黄氏之诗不作色情之歌,不写淫艳之语。
在黄庭坚诗作理论影响下,当日黄氏之友高荷、谢逸、夏倪、李彭等;亲戚徐俯、洪朋、洪炎、洪刍;以及他们的亲友之亲友,如李錞、谢薖、林敏修、江革等人,在诗的创作上,或直接接受黄庭坚的指点,或间接接受其影响,在传授和切磋诗艺中,逐渐形成一个宗派。
黄庭坚等人主观愿望上是要继承梅尧臣、苏舜钦、欧阳修和苏轼的反晚唐、反西昆之作,在诗歌运动中有所建树,他们虽然努力在诗法上向杜甫、韩愈以来的诗人学习,却未能更好地继承杜甫、白居易以来诗家的现实主义精神,却在正确的前提下走入了魔道,错误地认为晚唐、西昆的弊病主要是作者读书不多和缺乏艺术的技艺。他们不但不能从前人成功和失败的经验中,吸取有益的教训,反而曲解,作为自己错误理论的根据。他们所强调的:“无一字无来处”、“点铁成金”、“夺胎换骨”、“创作拗律”都是形式与技巧,违反了内容决定形式的规律,从而又走到新的形式主义的歪道上去。
但是,江西诗派以:“自成一家”为努力目标,在下苦功掌握艺术技巧的基础上摆脱技巧的束缚而达到“无斧凿痕”的最高艺术境界,是有成就的。他们所强调开拓诗境,反对庸俗,语言要独创,还是有意义的。不过是他们自己在实践中,走得过偏,加以后学者宣扬标榜,形成了形式主义的不良倾向。
江西诗派在宋诗坛上发生过不小的影响。当时刘跋、汪藻、张嵲等人虽然没有被看成诗派中人,但他们创作中也受黄庭坚、陈师道较大的影响。到了南宋,江西诗派的影响遍及于整个诗坛,像杨万里、陆游、姜夔等著名诗人都曾在艺术上受到江西诗派的熏陶,其余波直下推至晚清的同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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