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王若虚强调的关于诗歌创作的一个重要论点。其《滹南诗话》※卷三云:“古之诗人,虽趣尚不同,体制不一,要皆出 于自得。”又云:“昔之作者,初不校此,同者不以为嫌,异者不以为夸,随其所自得而尽其所当然而已”在《论诗诗》中也说:“文章自得方为贵,衣钵相传岂是真;已觉祖师输一著,纷纷法嗣复何人?”在这里,王若虚是把自得当作诗歌创作的一条规律提出的。指在内容上“唯求真是而已”,“不专蹈袭”,不一定“存古意”。要求诗人抒发真实的思想感情、怀抱,如从肺腑中流出。虽然“物有同然之理,人有同然之见”,只要出于自得,容许语意之间“见犯”,而不应用什么“法度”,限制诗人的手脚。在形式上,反对模拟、复古、奇险、浮华的文风。“惟适其宜而已”。反对对文章“以一律限之”,主张平易自然,如白居易之诗一样“顺适惬当,句句如一,无争张牵强之态。”“辞达理顺”而已。“要皆出于自得”,是针对黄庭坚及其江西诗派所倡导的“铺张学问以为富,点化陈腐以为新”,“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之喻”而发的。黄虽在诗歌史上有一定的地位,但在形式上矫揉造作,有“好异之僻,不求是而求奇”,“语徒雕刻而殊无意味”,缺乏自得,被王若虚斥之为“剽窃之黠者”,是不足为训的。王氏关于自得的主张,虽非首创,却是继承了汉魏以来的优秀的文学理论传统,并有所发展和丰富,在金元诗坛上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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