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傅若金(1304—1343),字与砺,又字汝砺,新喻(今属江西)人,官至广州文学讲士。有《傅与砺文集》二十卷。《诗法正论》一卷是诗学入门一类书籍,其论诗歌作法,大多引述其老师范梈的观点。傅氏论诗主情性,重人品,认为“诗源于德性,发于才性”,是诗人自己情感和人品的表现。“心声不同,有如其面。故法度可学,而神意不可学”,因此诗人作诗应该“自为一体”。他对刘禹锡“八音与政交通,文章与时高下”的议论非常信服,并进而提出了诗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观点,指出“唐海宇一而文运兴,于是李、杜出焉”,而魏晋以来由于“世降”,“诗亦随之”。他还指出宋诗与唐诗的区别,认为“唐人以诗为诗,宋人以文为诗;唐诗主于达情性,故于三百篇为近;宋诗主于立议论,故于三百篇为远”。对以议论为主的宋诗进行了批评。在此基础上,他对南宋诗坛进行了抨击,说他们“高者刻削矜持太过;卑者模仿掇拾为奇;深者钩玄撮怪,至不可解;浅者杜撰张皇,有若俳优”。本书不见诸家著录,只有《格致丛书》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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