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怀麓堂诗话》。作者李东阳(1447—1516),明成化、弘治年间文学家。字宾之,号西涯,茶陵(今属湖南)人。英宗天顺八年(1464)进士,累官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茶陵诗派”领袖,主盟文坛凡20年,抨击“台阁体”,力图转变台阁体诗风。有《怀麓堂集》。《麓堂诗话》一卷,《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著录于集部诗文评类,认为“其论诗主于法度音调,而极论剽窃摹拟之非,当时奉以为宗。”李东阳论诗,强调诗歌创作应有“真情实意”:“彼小夫贱隶、妇人女子,真情实意,暗合而偶中”,“诗贵情思”,“诗贵意”。主张作诗要有“新意”,“诗贵不经人道语”。反对摹拟,批评时人“泥古诗之成声”,“句句字字,摹仿而不敢失”,“无以发人之情性”。李东阳在《麓堂诗话》中对诗歌的形式即诗的体制、格调、声律、平仄、句法、字法等作了大量的论述。他强调诗要有声韵,诗“无声韵,是不过为俳偶之文而已”。他说,古代诗歌必有“声调节奏”,“今之诗,惟吴、越有歌”,“其声调有轻重、清浊、长短、高下、缓急之异。”他要求长诗要注意结构和布局:“长篇中须有节奏,有操、有纵、有正、有变。若平铺稳布,虽多无益。”他还提出诗人要善于用字:“诗用实字易,用虚字难。盛唐人善用虚字”。李东阳虽强调”法度”,但并不泥于“法度”。他说:“律诗起承转合,不为无法,但不可泥,泥于法而为之,则撑拄对待,四方八角,无圆活生动之意。”李东阳所谈格律、声律、句法都以唐人为主,他认为盛唐诗特别是杜诗在格调、声律方面造诣最高:“惟杜子美顿挫起伏,变化不测,可骇可愕,盖其音响与格律正相称。”他从格调、法度方面立论,提出宗唐的主张,对明代前后七子的复古主义有一定影响。《麓堂诗话》通行本,今有中华书局1983年排印的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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