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斋诗话》


作者王夫之(1619——1692),明末著名的抗清志士、启蒙思想家和文学家。字而农,号姜斋。湖南衡阳人。晚居湘西石船山,学者因称船山先生。著作凡70种,三百五十八卷,皆收入《船山遗书》。《姜斋诗话》书名最早见于清道光时邓显鹤刻本《船山遗书》书前邓撰《船山著述目录》。全书共三卷:卷一《诗绎》系诗三百篇之论;卷二《夕堂永日绪论内编》系更广义的诗论;卷三《南窗漫记》主要载录同时诗友们的诗篇断章。丁福保所辑《清诗话》则只取前二卷合编为《姜斋诗话》。今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出版的《姜斋诗话笺注》,在诸本中较为精审完备。王夫之在诗话中重新阐发了儒家“兴观群怨”的诗教理论,认为四者的关系是:“于所兴而可观,其兴也深;于所观而可兴,其观也审。以其群者而怨,怨愈不忘;以其怨者而群,群乃益挚。”作诗强调“以意为主”,反对宋、明“求形模,求比拟,求词采,求故实”的形式主义诗风。嘲笑和批判了江西诗派、前后七子、竟陵派等守死定格、标立门庭的做法。透彻地阐述了情与景的关系,主张情景交融,“景以情合,情以景生”。强调作诗要有客观的现实基础、抒发作者的真情实感:“身之所历,目之所见,是铁门限”,“已情之所自发”,如果离开现实生活,则只能是“欺心以炫巧”,不会产生出真正好的作品。另外他还在诗话中阐述了“势”与“理”的一些观点。王夫之诗论继承儒家诗教传统,强调作诗的“意”和作者的身历目见,反对形式主义诗风,对同时代和以后的诗作、诗论起了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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