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定体》


作者王士祯,生平见《带经堂诗话》条。本书一卷,丁福保辑入《清诗话》。全书仅8则,以具体作品,标注律诗平仄,重点在破除流俗“一三五不论”之说。其主要观点为:“五律,凡双句二四应平仄者,第一字必用平,断不可杂以仄声,以平平止有二字相连,不可令单也。其二四应仄平者,第一字平仄皆可用,以仄仄仄三字相连,换以平韵无妨也。大约仄可换平,平断不可换仄,第三字同此。若单句第一字,可勿论。”“凡七言第一字俱不论。第三字与五言第一字同例。凡双句第三字应仄声者可换平声,应平者不可换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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