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园诗话》


作者朱庭珍,清代云南人,生平不详。所著《筱园诗话》共四卷,据自序,书成于同治三年(1864),通行本有郭绍虞编选的《清诗话续编》本。此诗话有一大特色:作者论述纵横驰骋,精工全面;而不象一般的诗话著作那样,点滴碎语,偶兴而发。作者之论,多从实处着手,且多全面中肯。作者论诗涉及诗格、诗法、诗病、用笔、虚实、情景、文气等等方面,甚至论及道释之义。作者认为:“诗也者,无定法而有定法也者。”因为无定法,故必须“怪”;因为有定法,故必须“学”。为诗要“学怪一贯”,而不能偏执一端;如此,方能培得“根柢”。同时,他主张学诗要取法宗正,不能随意草率;否则,不仅难得诗旨,影响成就,而且还会误入歧途,促成恶果。故主张“一切近代廓肤语,小有风致语,及诗话中聪明语、尖媚谐谑语,并宜洗涤净尽”,这样,方能使诗“趋向正大”。其次,作者主张自然,为诗用法须如水到渠成,“自然合符,毫无痕迹,始入妙境”。再次,“识为诗中先天,理法才气为诗之后天。”故此,诗人除了“积理而外,养气为最要”。能及此,方可得“诗家工夫”,方可入“超妙”之境。《筱园诗话》常对前代诗论进行批驳,由于作者学、理皆长,颇能中的;评及诗人、诗作、诗集、诗派,都精细而有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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