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清人刘熙载关于五七言诗要言简意达、不能误增闲字的主张。他在《诗概》中说:“五言上二字下三字,足当四言两句”,如五言“终日不成章”一句,就包含了四言“终日七襄,不成报章”两句的内容;“七言上四字下三字,足当五言两句”,如七言“明月皎皎照我床”一句,包含了五言“明月何皎皎,照我罗床帏”两句的内容。因此,他说“五言乃四言之约,七言乃五言之约。”李白曾经有“寄兴深微,五言不如四言,七言又其靡也”的话,刘熙载说,李白这话“意在尊古”,诗人作五七言诗不能根据李白这句话在诗中“不达其意而误增闲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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