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朱庭珍在《筱园诗话》中提出的诗学观点。他认为:“七律贵有奇句,然须奇而不诡于正,若奇而无理,殊伤雅音,所谓‘奇过则凡’也”。他主张七律要有奇句,但要奇得符合常理,符合人意;否则,便适得其反。他举例说赵秋谷的“客舍三千两鸡狗,岛人五百一头颅”这样的诗句,就实属奇而“诡于正”之诗。因为,它“不惟显露槎枒,绝无余味,亦嫌求奇太过,无理取闹矣。”所以,朱庭珍总结七律用奇如下:“石破天惊之句,出人意外者,其意仍须在人意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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