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胡应麟提出的解释诗歌作品应注意的原则。他主张对于托物寓言的诗歌,不能光从字面上去穿凿附会,要正确理解作者的寓意。他在《诗薮》中举了屈原《离骚》中的诗句:“餐秋菊之落英”,菊一般不落花;“集芙蓉以为裳”,“纫秋兰以为佩”,荷花不能采集来作下裳,兰花也难以连结作佩饰。对此,“谈者穿凿附会,聚讼纷纷”。胡应麟说,他们“不知三闾但托物寓言”,在诗句中只是借芙蓉、秋兰等表示自己高洁的志趣,并非是真的要以芙蓉连作下裳来穿在身上。胡氏又说:“以《尔雅》、《释名》读《北山》、《云汉》,则谬以千里矣!’’《尔雅》、《释名》是诠释名物术语的书,用它们去解释《诗经》中的祈雨诗《云汉》和抒发徭役之苦的《北山》,必然是牵强附会,难得诗人之志。这表现了胡氏的通达的说诗观点。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