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诗文的内在本质是一种生气勃勃的精神力量。清人方东树在《昭昧詹言》中指出:“又有一种器物,有形无气,虽亦供世用,而不可以例诗文。诗文者,生气也。若满纸如剪彩雕刻无生气,乃应试馆阁体耳,于作家无分。”认为诗文不同于其它有形之物一样只有形而无气,而是具有一定的气质,有其内在的精神力量,也从中体现着作家的内在本质和创作个性。“气”是物长存的最根本的条件,他说:“气之精者为神,必至能神,方能不朽,而衣被后世。彼伪者,非气骨轻浮,即腐败臭秽而无灵气者也”,“观于人身及万物动植,皆全是气所鼓荡。气才绝,即腐败臭恶不可近。诗文亦然”。指出作为诗文不可无气,不可不存精神,缺乏了生气,则毫无艺术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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