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方东树的诗学主张及对诗歌创作的总要求。他在《昭昧詹言》中说:“用意高妙,兴象高妙,文法高妙,而非深解古人则不得。”所谓“用意高妙”,即认为诗歌是诗人情感的流露,是从“自家胸臆性真流出”的结晶,而它表现的又是一定时代的精神内容,但不是傍靠别人所语,学人说话,也就是说“言中有物”。他认为诗人“大约胸襟高,立志高,则命意自高。讲论精,功力深,则自能崇格。读书多,取材富,则能隶事。闻见广,阅历深,则能缔情”。“兴象高妙”则是要求诗人围绕着所立的意去构想,即“想在意中,勿出想外”,诗歌要达到“尤在情景交融,如在目前,使人津咏不置”的境界,在形式上要达到“兴会选色,须鲜明妍茂,忌衰飒黯淡”。因此,诗人要充分发挥艺术想象力,寄情于景,借景抒怀,同时力求字里行间洋溢着浓郁的情味,含隽永秀丽之色,以动读者之扉。“文法高妙”则是指文章的精深、法式的完美,语词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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