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胡震亨提出的关于诗歌创作才思有快慢之分的论点。他在《唐音癸签》卷二十八中说,诗人的诗歌创作才能各自不同,天分不一样,因此作成诗歌有快有慢。“王子安之覆被起书,李太白之颒面四绝,温飞卿之叉手八韵,敏与工兼,才思称异。”王勃覆被而卧,醒来后,援笔成篇;李白醉后被召入宫写诗,侍从用水替他洗面,授笔成文;温庭筠八叉手成八韵,人称“温八叉”。这都是诗才敏捷的例子。胡震亨要求“敏与工兼”,诗才敏捷而又能写出好诗,才称得上奇,如果敏而不工,如“王璘半日万言,速更何取?”诗才迟慢也不会妨碍诗人的成才,“贾岛三年十字,迟自可传。”贾岛自题“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他作诗是够慢的了,但这并不妨碍他苦吟成的好诗能够流传下来。可见,胡震亨认为诗才迟速虽与天分有关,但并不能决定诗人创作的成败。最早论述才思迟速的是刘勰。刘勰在《文心雕龙·神思篇》中就已经提出:“人之禀才,迟速异分。”他认为就人的创作才能说,天分不同,下笔有快慢。胡震亨继承和发展了刘勰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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