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袁枚之语,他在《随园诗话》中谈到诗歌用韵时说:“余作诗,雅不喜叠韵、和韵、及用古人韵。以为诗写性情,惟吾所适。……忘韵,诗之适也”。又说:“诗之音节清脆皆由天性使然。”袁枚认为诗人作诗要全凭灵感,“兴会所至,容易成篇”。如果作诗自觉去受用韵和格律的约束,势必就会机械“凑拍”,既然“凑拍”,就不可能有性情,就不可能表达出诗人自己的真感情、真感受。袁枚在《随园诗话》中还讲到:“诗有性情而后真。”“须知有性情,便有格律;格律不在性情外”,“凡古人已亡之作,后人补之,卒不能佳,由无性情也。”这些论诗主张都反映了他对诗歌特征和诗歌用韵的独特认识,在当时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尤其对清诗坛格调派诗论和创作有矫枉纠偏的作用。《随园诗话补遗》中有“韵因诗押”之说,也是这种理论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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