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朱庭珍的《筱园诗话》所提出的关于古人作诗的看法。他认为“古人诗法最密,有章法,有句法,有字法”。“而字法在句法中,句法在章法中,一章之法,又在连章之中”——连章之中,“合观之,连章若一章;分观之,各章又自成章。其先后次第,自有一定不紊之条理”。于此,的确可见古人诗法之严密。但朱氏又认为,虽如此,作诗则不可无意境、气格、篇法;否则,只“点缀词藻,裁红剪翠”,“虽字句修饰鲜妍,究无风旨”。所以他主张既要遵法,又要不拘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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