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指迷》


作者沈义父(?—?)字伯时,一字时斋,震泽(江苏吴江)人。约南宋理宗初(1225年)至元代初年前后在世。嘉熙元年(1237),以赋领乡荐,为南康军(江西星子县)白鹿洞书院山长。宋亡,隐居不仕,以遗民终。著有《时斋集》、《遗世颂》和《乐府指迷》,前两种不传。《乐府指迷》一卷29则。首条即明立论宗旨:“音律欲其协,不协则成长短之诗;下字欲其雅,不雅则近乎缠令之体;用字不可太露,露则直突而无深长之味;发意不可太高,高则狂怪而失柔婉之意。”全书以此作为准绳,评价当时词人的得失,分析词创作上的许多问题。由于他本人工于词、故持论多为中理。又他与词人吴文英同时,交往甚密,时相唱合,其词学理论,定受吴文英的影响。他的论词四标准,也可以从吴文英词中得到印证,在词人中,沈义父最推崇周邦彦,将周看成当时词人的典范,其四标准也可说是从周邦彦清真词中归纳抽象出来的法则,又经吴文英等的认可和实践,因而体现出其理论的突出价值。书中论述用字造句,叶律押韵等,亦是作者上述四标准的具体运用和发挥。沈氏论词的创作,具体深切,尤以分析词律,“剖析微芒,最为精核”(《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语),但其论用字,说词句中两人名不可对使,词中须用代字,咏物忌犯题字等看法,太偏重于形式,过于苟求,不可取。《乐府指迷》对了解从周邦彦到吴文英一派词人的创作特色和规律,学习填词的基本法则,都有极高的参考研究价值。无单行本,附刻于《花草粹编》。中华书局1948年曾出版蔡嵩云的《乐府指迷笺释》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出版《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专著选辑》蔡嵩云《乐府指迷笺释》校点本。唐圭璋编《词话丛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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