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卷五云:“昔人谓诗中不可着一词语,词中亦不可着一诗语,其间界若鸿沟。余谓诗中不可作词语,信然。若词中偶作诗语,亦何害其为大雅。且如‘似曾相识燕归来’等句,诗词互见,各有佳处。彼执一而论者,真井蛙之见。”陈氏一方面认识到诗词文体的不同特点,另一方面指出诗词之间的联系和相互影响。尤其是词可借鉴诗,“词中可偶作诗语”的议论是精当和正确的。诗词作为姐妹艺术,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勾通显而易见,因此拘泥于诗中不可作词语,词中不可作诗语的成见不足取。陈氏的观点对于我们认清诗词的特点和联系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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