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不能舍音韵


这是清·张德瀛对词音律的要求。《词徵》卷三曰:“《乐记》曰:声成文谓之音,声出而音定焉,音繁而韵兴焉。论其秩序,则音居先,韵居后。若舍音韵以言词,匪特戾于古,词亦不能工矣。”张氏对词音律非常重视,他首先以《礼记·乐记》中对音乐的论述来说明音律、节奏的重要性。词发展与音乐有很大联系,词可以入乐,说明词的音律,声调既是词的本质特征,又对词的创作起决定性作用。因而张氏认为“音居先,韵居后”使音律在词创作中处于重要位置上。如果词不重视音律、声调,势必影响词内容的表达和词效果的实现。张氏这则论述对认识词的特点和词的音韵作用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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