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杨慎《词品》卷一认为,沈约之韵,未必都合声律,填词时,“自可变通”,不应把它当作金科玉律。沈韵中,也有鴂舌之病,如把“朋”字与“蒸”同押,“打”字与“等”同押,“卦”、“画”与“坏”同押等,“岂可以为法耶?”而作者对苏东坡《一斛珠》、蒋捷《女冠子》、吕圣求《惜分钗》等在用韵方面,正沈约之谬的地方,给予了高度的肯定,认为“诸公数词可为用韵之式”。这里既表明了作者在词的用韵方面的独特见解,也体现了作者敢于怀疑和否定前人之非的可贵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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