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宋人沈义父关于词忌直露观点在咏物词作法上的具体表述。见《乐府指迷》:“炼句下语,最是紧要,如说桃,不可直说破桃,须用‘红雨’、‘刘郎’等字。如咏柳,不可直说破柳,须用‘章台’、‘灞岸’等字。又咏书,如曰‘银钩空满’,便是‘书’字了,不必更说‘书’字。“玉筋双垂’,便是泪了,不必更说‘泪’。如‘绿云缭绕’,隐然髻发;‘困便湘竹’,分明是簟。正不必分晓,如教初学小儿,说破这是甚是物,方见妙处。往往浅学俗流,多不晓此妙用,指为‘不分晓’,乃欲直捷说破,却是赚人与耍曲矣。如说情,不可太露。”咏物要藏,写事抒情也不宜“说破”,这是文学创作的一个基本法则。但要用得恰到好处方妙。否则人们又要感叹“只恨无人作郑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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