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关于作词择韵的论述。载于孙麟趾《词径》。孙氏认为,“作词尤须择韵”,因为“如一调应十二个字作韵脚者,须有十三四字方可择用。若仅有十一个字可用,必至一韵牵强”。而“词中一字未妥,通体且为之减色,况押韵不妥乎。是以作词先贵择韵”。孙氏所论极是,若择韵不当,终篇局促,很难舒展情绪,构思出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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