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之美听


这是蔡嵩云对词的音律审美性的要求。《柯亭词论》曰:“词守四声,滥觞南宋。在北宋并无守四声之说。南宋发生此种词派,亦非无因。四声之不同,全在高低轻重,去高而上低,平轻而入重,其大较也。歌辞之抗坠抑扬,全在四声之配合恰当。非然者,必至生硬不能上口,又何能美听乎。在深通音律之诗人词人,随意发为诗词,无不可歌,无不叶律。非然者,其用字必待乐工之校正,方能入调。”蔡氏在这条论述中所强调的“美听”,乃是对词的音律特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词之音律不唯决定词的形式,而且影响词的内容。因此,词的音律是形成词的审美特征的重要条件。作为文学的词给欣赏者的审美享受不唯在视觉上,而且在听觉上,决定“美听”的无疑就是词的音律的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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